买卖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
位置:首页 > 非法经营案 > 买卖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
理解适用
时间:2015-03-18  来源:管理员  字体: [大] [中] [小]  [打印页面]  [关闭页面]  [返回上页]

《立案追诉标准(二)》第七十九条规定:违反国家规定,进行非法经营活动,扰乱市场秩序,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予立案追诉:

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:
       1、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,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;
       2、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,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;
       3、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,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,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;
       4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。

 

上一条: 服务范围